10月24日23時40分許,福建省龍岩市連城縣官方通報稱,縣委免去餘乃煌縣政府辦副主任、信訪局長的職務。連城縣委認為餘乃煌的行為在社會上已造成惡劣影響,決定同意其辭職申請,免去其縣政府辦副主任、信訪局長職務。(10月25日《新京報》)
  按照這個通報的時間來看,有點像緊急情況下的果斷措施。然而,這個看上去無法拖到明天,趕在凌晨前作出的決定,卻是對一個有涉通姦的幹部的第二次處分。大約半年前,連城縣紀委就已接到實名舉報,餘乃煌與王利(化名)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情況。經連城縣紀委調查,餘乃煌身為中共黨員、國家公務人員,其行為已造成不良影響,構成通姦錯誤。5月20日,縣紀委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規定,曾作出了給予餘乃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。
  那麼,連城縣委為何又在10月24日零點前,再次對餘乃煌作出免職處分?原來,10月23日,新京報網獨家披露“福建省龍岩市連城縣信訪局長餘乃煌與情人通姦並寫下迎娶承諾書”。承諾書中承諾:2015年9月孩子考上大學後與妻子離婚,離婚後娶王利為妻。
  如果不加註意,連城縣委對餘乃煌的後續處分,是媒體發現了餘乃煌的“餘罪”,說明當地官方對腐敗官員的毫不留情;從連夜作出處理決定來看,更有點“零容忍”的雷厲風行。但是,從半年前的黨內嚴重警告到半年後的免去行政職務,只是因為一張“承諾書”。對此,筆者感到疑惑:既然在之前給予黨紀處分時,就認定餘乃煌構成通姦錯誤,那麼,這張“承諾書”不但算不上加重情節的物證,相反說明餘乃煌的通姦不完全是玩弄女性。站在已經認定通姦的基點上,“承諾書”反而有點把餘乃煌“墊高”了。為何還要再次處分?
  當然,如果把“通姦”看做一場荒誕劇的劇名,“承諾書”就是精彩的戲文了。但是,無論這種男女苟且之事再“精彩”,它的“劇名”還是叫“通姦”。是不是因為“通姦”已經在腐敗官員中基本成了通病,有點說出來都不新鮮的味道,所以當媒體曬出了“承諾書”這種具體情節後,才讓相關部門臉上掛不住了?如此說來,連城縣委半年前對餘乃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,是在用一種“常用藥”治療“常見病”,根本沒有意識到“病情”的嚴重性?
  當事件在10月23日經網絡曝光後,連城縣委才認為餘乃煌的行為在社會上已造成惡劣影響。而被媒體曝光的卻是早已被認定的通姦上,多了一份“承諾書”。這個情節雖然“精彩”,媒體和公眾可以為此“喝彩”,但畢竟還是屬於通姦的一個“外延”。既然,連城縣委已經對餘乃煌的通姦給予了嚴肅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還有什麼必要因“承諾書”追加行政處分?假如再發現餘乃煌通姦的艷照,是不是再追加開除公職的處分?
  在這種被混淆的邏輯中,無疑把嚴肅的黨紀處分當做不痛不癢的形式,也可能是用來應對輿論的擋箭牌。如果覺得發現“承諾書”能夠加重通姦的情節,那麼,追加行政免職處分,似乎比黨紀處分更有力,更有關一個黨員幹部的榮譽和前途。這樣的話,遲到的政紀處分,已經讓嚴肅的黨紀大為遜色。
  文/知風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遲到的政紀處分讓黨紀大為遜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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