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社區記者 杜慧
  大家歡歡喜喜過大年,有的市民還放鞭炮增加節日喜慶氣氛,可殊不知,您稍不留心,就會給旁人帶來“傷害”,這不,過節期間,家住紅星街66號院的張先生把車停在小區車位上,不料車頂被炸出一雞蛋大小的凹坑。眼瞅著正月十五還能放炮,他想說:親們,咱在小區里放炮,能遠離私家車不?
  前兩天,張先生走親訪友從外地返回省會,如往常一樣,他將汽車停在了小區兩棟樓間的地上停車位內。
  2月5日上午,他準備開車外出購物,看到車上佈滿積雪,車頂部位還有零星的炮皮和炮灰,他就拿撣子撣車,卻意外發現車頂上“多”出一個雞蛋大小的凹坑。這是怎麼回事?張先生仔細觀察,發現這個凹坑周圍有熏黑的痕跡,而且車身附近還散落著不少炮皮和炮灰。
  “看這個情況,這個凹坑應該是被炮竹炸的,極有可能是初五那天,有人在樓前放大炮,我的車不幸‘躺著中槍’。不過,幸好沒有炸中玻璃,不然非炸碎了不可。”張先生無奈地說,雖然今年放炮比往年“弱”了很多,可還有一些人不文明放炮,“我們院樓宇間都是停車位,現在小區私家車本來就多,放炮的人們能不能遠離車輛,別隻圖個人方便,而忽略了他人的財產安全。現在不少小區有小花園或者小廣場,咱到那裡放炮,既安全還能盡興,多好呀!”
  這之後,張先生再在小區里停車,都長了心眼,停到了後院,鮮有人放炮的地方。“小區是咱居民居住生活的地方,希望放炮的親們,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時能多註意,以防傷人傷車破了財,得不償失!”張先生提醒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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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年,石市政府下發《關於春節期間銷售和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告》,決定2014年春節期間實行“限定時間、限定區域、限定品種”等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政策。限定燃放時間:2014年1月30日(除夕)、1月31日(正月初一)、2月4日(正月初五)、2月14日(正月十五)7時至24時。
  《公告》規定,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地點有:國家機關、文物保護單位、醫院、療養院、敬老院、影劇院、公園、博物館、圖書館、檔案館、體育場館、公眾娛樂場所、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、集貿市場、車站內及樓房陽臺和綠地;高層建築25米範圍內、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、場所及周邊等地。市政府要求,以上單位、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其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,必要時安排專人監管。
  同時,嚴禁銷售和燃放未按標準生產以及非法生產、銷售的煙花爆竹,並倡導市民積極舉報違規違法行為,舉報電話:110、12350。  (原標題:咱放炮能離車遠點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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